借款补充合同15篇
随着人们对法律的了解日益加深,人们运用到合同的场合不断增多,签订合同可以明确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那么常见的合同书是什么样的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借款补充合同,欢迎阅读与收藏。
借款补充合同1甲方:(贷款银行)中国银行××市分行
乙方:(借款人)
丙方:(担保人)
甲方已与乙方、丙方共同签署编号为《中国银行××市分行教育助学担保借款合同》,本协议为上述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甲方根据上述合同约定及乙方的提款要求发放贷款。现乙方在自愿的前提下授权甲方在乙方毕业前收押乙方的《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原件(均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大学颁发),直至上述合同约定之助学贷款本息全部还清后,由甲方一次性返还乙方。在乙方毕业时,甲方收押乙方的《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原件时,无须再次事先通知乙方。
乙方同意在自甲方取得上述合同项下的助学贷款时,委托甲方将该贷款金额的5%直接划入甲方为乙方开立的个人专门帐户,作为该助学贷款的保证金交由甲方和乙方所在学院共同保管、使用(具体保管、使用方法以甲方与乙方所在学院签署的《补充协议》为准)。如乙方出现贷款本息逾期不能按时归还情况时,则甲方有权在产生逾期贷款后10日内,以上述保证金垫付逾期贷款本息及罚息,待MBA借款学员归还所欠款项后,由甲方负责划回保证金帐户。
上述合同项下助学贷款结清时,甲方将收押的《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原件退还乙方。上述保证金帐户按其存款余额计算储蓄存款活期利息,甲方以该助学贷款结清日为准退还乙方全部保证金本息。
丙方作为保证人对上述协议内容并无疑义。
本协议自甲、乙、丙三方全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
甲方:乙方:丙方:
(签章)(签字)(签字)
借款补充合同2合同编号:
借款人: ;
地址: ;
联系电话: ;
贷款人: ;
地址: ;
联系电话: ;
法定代表人: ;
授权代理人: ;
担保人: ;
地址: ;
联系电话: ;
法定代表人: ;
经贷款人、借款人、担保人三方充分协商,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规章,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 本合同做为 的补充合同,原合同与本补充合同约定不一致的,以本补充合同为准。
第二条 贷款支付方式
(一) 主合同项下贷款按照约定“用途”、交易对象(范围)、支付金额、支付条件、结算方式等条件,经贷款人同意采用以下方式支付:
主合同贷款 万元采取 支付方式; 万元采取 支付方式。
最高额借款合同。借款人提出用信申请后,贷款人按照信贷政策、规模等有关规定进行审查、审批,审批后贷款人依据用信金额、用途、交易对象等条件,经贷款人同意确定具体支付方式。
(二) 自主支付即贷款人根据借款人的提款申请将贷款资金直接发放至借款人账户,并由借款人自主支付给符合约定用途的借款人交易对象。
(三) 受托支付即指贷款人根据借款人的提款申请和支付委托,将贷款资金支付给符合约定用途的借款人交易对象。
(四)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经贷款人同意,可以采用自主支付方式:
1、借款人交易对象不确定,且金额不超过三十万元的;?
2、借款人交易对象不具备条件使用转账结算方式的;
3、贷款资金用于生产经营且金额不超过五十万元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五) 采用受托支付方式的,借款人应签订《授权委托支付书》; 向贷款人提供符合贷款用途的交易合同(协议)、凭证及其他证明真实交易的资料,并取得贷款人审核同意。
第三条 借款人承诺:
(一) 借款人向贷款人提供真实、完整、有效的材料及信息。
(二) 借款人积极配合贷款人进行的面谈和面签。
(三) 借款人在使用贷款时向贷款人提出支付申请,并授权贷款人按约定方式支付贷款资金。如果采用受托支付的,还需向贷款人提供《授权委托支付书》。
(四) 借款人在贷款资金支付(受托支付、自主支付)后30日内,向贷款人提供证明交易的资料和凭证,并接受贷款人审核认定。
(五) 借款人按合同约定或存款、结算等相关规定办理业务。
(六) 借款人积极配合贷款人对抵(质)押物进行动态监测和重估。
(七) 借款人积极配合贷款人对贷款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八) 借款人通过转让、出租或以为本合同项下债务以外的债务设定担保等方式,处分资产全部或部分资产的,借款人应至少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贷款人并取得贷款人的事先书面同意
(九) 借款人发生意外事故、家庭婚姻变化、自然灾害、重大开支等影响偿债能力的重大不利事项时,及时书面通知贷款人。
(十) 借款人变更住所、电话、传真等相关联系信息的,在变更前15日内书面通知贷款人。
(十一)担保人出现包括但不限于停业、歇业、被宣告破产、解散、被吊销营业执照、被撤销以及经营亏损等情形,部分或全部丧失与本贷款相应的担保能力,或者作为本合同项下贷款担保的抵押物、质物、质押权利价值减少时,借款人积极提供贷款人认可的新的担保。
第四条 贷款人承诺
贷款人按照借款合同约定以及《授权委托支付书》支付资金。
第五条 违约责任
(一)借款人违反本合同第二条第(四)、(五)项及第三条第(一)至(十一)项的,贷款人有权停止或终止发放本合同项下尚未发放的贷款,并要求借款人提前偿还本合同项下所有已发放的贷款、应付利息及其他费用。贷款人有权从借款人在河北省农村信用社系统开立的任何账户中直接扣款以抵偿借款人在本合同项下的债务,担保人相应承担提前收回贷款的连带责任。
(二)借款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贷款人有权选择采取提前收回贷款或协议重组。贷款人有权从借款人在河北省农村信用社系统开立的任何账户中直接扣款以抵偿借款人在本合同项下的债务,担保人相应承担提前收回贷款的连带责任:
1、 借款人对其他债权人发生违约情形;
2、 借款人的担保人违反担保合同的约定或者发生担保合同项下的违约事项;
3、 借款人发生危及、损害或可能危及、损害贷款人权益的其他事件。
4、 借款人有其他违约情形的。
(三)借款人联系方式变更未及时通知贷款人,贷款人按照原联系方式催收的,视为贷款人已送达。
(四)贷款人因实现债权所 ……此处隐藏4334个字……约定调整的,罚息利率根据调整后的贷款利率及上述上浮幅度同时进行相应调整。合同中借款逾期是指借款人未在本合同约定的时限前足额偿还任意一期借款本息的行为。
4、合同所称基准利率是指中国人民银行公布施行的同期同档次贷款利率;如果中国人民银行不再公布同期同档次贷款利率,基准利率是指银行同业公认的同期同档次贷款利率;如无此银行同业公认的贷款利率,则基准利率是指贷款人公布的同期同档次贷款利率,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本补充协议所指的基准利率按补充协议生效当日的基准利率确定;合同项下贷款利率或罚息利率依本补充协议
第一条约定调整时,基准利率按利率调整日当日的基准利率确定。
5、合同项下贷款的利率调整日为每年的1月1日。
6、如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调整后的新利率政策,对于贷款利率商业银行在一定幅度内可自行决定适用标准的,贷款人有权在该规定幅度内选择某一利率标准适用于本合同,借款人同意遵守该标准,按该标准履行义务。即在签订本补充协议后,如遇人民银行调低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下浮幅度后出现贷款人能够执行的个人住房贷款贷款利率最低下浮比例低于本补充协议约定的下浮比例,贷款人无需征得借款人书面同意,有权随时按人民银行新的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浮动幅度政策和贷款人的相关业务规定调整本补充协议约定的浮动比例。
利率风险特别提示:在签订本补充协议前,借款人已充分了解以后可能面临人民银行上调贷款基准利率或调低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下浮幅度导致借款人利息负担加重的风险。
本补充协议经借款人签字、贷款人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名章)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本协议未涉及内容仍按原合同执行,本协议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借款人(签字):贷款人(公章或合同专用章):
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个人名章):
年月日年月日
借款补充合同13甲方(借方):
乙方(贷方)
丙方(担保人):
乙方于20xx年X月X日向甲方XX借款4000000元,月利息3%,现由于乙方资金困难,无法按期归还借款和利息。考虑到乙方偿还能力存在问题,甲乙双方确认借款利息变更为月利率2%,乙方已支付借款利息超出2%部分转为后期拖欠利息,抵扣后乙方已向甲方支付三个月利率。因此,乙方应在XX年X月XX日前向甲方支付X年X月X日至X年X月X日利息80000元和本金4000000元。由于乙方未按期还款,为确保甲方债权,丙方、乙方为甲方贷款提供担保。协议如下:
一、 X年X月X日前乙方偿还甲方本金及利息4080000元。
二、 本合同签订之日,乙方向甲方支付本次因催收借款保证债权的交通费、聘请律师费等共计80000元整。
三、 如乙方仍不能按期归还本金和利息,按本金20%承担违约金,并承担XX因再次债权包括但不限于聘请律师费、交通费等250000元。
四、 担保人丙方、丁方对乙方债务包括但不限于借款、利息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保证期限直至乙方还清为止。
五、 丙方、丁方除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外,丙方自愿提供其所有位于X组1618.34平方米土地使用权【X号】及该土地地上附着物作
为乙方借款抵押担保物。丁方自愿提供其所有位于XX组2821.18平方米土地使用权【昆国用(20xx)第00024XX号】及该土地地上附着物作为乙方借款抵押担保物。抵押担保期限自登记之日起三年。
丙方、丁方提供抵押登记费用、鉴定评估费用由乙方承担。
六、如本合同发生争议,合同方确认有关通知送达和诉讼法律文书送达默认地址,如有更改在本合同中补充,否则按本合同如下地址送达视为默认送达:
甲方地址:
乙方地址:
丙方地址:
丁方地址:
甲方(借方):
乙方(贷方):
丙方(担保人):
丁方(担保人):
借款补充合同14抵押人(甲方):
抵押权人(乙方):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钦州支行
因甲方原抵押乙方贷款的期房已竣工,根据建设部《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规定,甲乙双方就竣工的房产重新办理抵押登记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原以期房抵押变更为已竣工的房产抵押(房产证号:钦房权证钦城区字第。
二、抵押房产位于钦州市人民路38号“翰林福第”栋单元房(房产建筑面积平方米),抵押贷款金额(小写:元)。
三、房产贷款期限为原期房贷款期限。即从20年月日起至20年月日止。
四、本协议系对编号为兴银桂钦州支行房抵(保)字()第号的《个人购房抵押(保证)借款合同》补充协议。
五、本协议甲、乙双方签字(章)后,经房地产抵押登记生效。
抵押人(签字)抵押权人(盖章)
年月日年月日
借款补充合同15延期借款合同补充协议
出借方(甲方)
地 址:
借款方(乙方)
地 址:
签订地点:
鉴于乙方因不能如期偿还月日在甲方所在地项下的借款元(大写:,乙方向甲方申请延长借款期限,甲方审查同意乙方延期还款,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补充协议:
一、乙方根据原合同应向甲方借用的资金借款人民币元(大写,应于截止到年月日止,上述借款未偿还金额写:
元整),现约定延期到年月次性还清。
二、借款利率与利息
1、延期后的借款利率与利息,按原合同的约定执行。
2、从延期之日起计息按季结息。
3、延期还款期届满时,当期利息与本金一并清偿。
三、延期后甲、乙双方的其他权利、义务以有关事项及按原合同约定定条款执行。
四、延期借款合同补充条列
1、原合同借款形式:
原合同签订地点:
2、如借款期之日乙方未按照合同规定,主动还清全部款项,乙方愿意接受人民法院起诉。
五、借款方(乙方)承诺与保证
本人乙方 月息支付利息及归还本金,本人放弃对此的抗辩权利并同意承担双方因此发生纠纷时,将争议交由出借人所在地人民法院裁决并愿意承担借款人所指出的诉讼费用(或仲裁费)保全费、公告费、执行费、差旅费、律师费及其它乙方未实现债权所支出的一切费用并愿意承担违约的相关法律责任。
六、借款人已通读上述条款,出借人已应借款人的要求做了相应说明借款人对所有内容无任何异议。
七、本协议与原借款合同内容有冲突以本协议及原本协议没有涉及的内容按照原借款合同执行。
八、保留原借款合同,原借款合同与延期借款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应。
九、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姓名、盖章):乙方(姓名、盖章):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签订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