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买卖合同模板锦集7篇
随着人们法律观念的日益增强,合同的地位越来越不容忽视,在达成意见一致时,制定合同可以享有一定的自由。那么问题来了,到底应如何拟定合同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买卖合同7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买卖合同 篇1
答辩人(一审原告):深圳市XXXX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XXX
住所地:深圳市XXXXXXXX
联系电话:XXXXXXXXXXX
被答辩人(一审被告):商丘市XXXX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XX
住所地:河南省商丘市XXXXXXXX
电话:XXXXXXXXXXX
因被答辩人不服商丘市梁园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xx)商梁民初字第XXXX号民事判决向贵院提出了上诉,现答辩人针对被答辩人的上诉作如下答辩:
1、被答辩人拖欠答辩人货款的事实非常清楚。
按双方合同约定,被答辩人在付完全款后,答辩人才向被答辩人发货,即交易采取现款现货。被答辩人诉称,根据约定,如果货款没付清的话,答辩人也不可能发货。答辩人认为,被答辩人的这种说辞是对合同约定和交易习惯的曲解,明显不符合常理。而且,先发货后付款是基于被答辩人的请求,答辩人出于对被答辩人的信任,才按照被答辩人的请求先行发货,这种交易方式对被答辩人并无不利,也完全符合交易习惯。但被答辩人将答辩人的这种信任作为拒绝付款的理由,明显违背正常逻辑。
再者,被答辩人本应当对其已付款主张承担举证责任,但被答辩人并未提交相关证据证明其已履行付款义务,理所当然应承担相应不利后果。
因此,被答辩人诉称并未拖欠答辩人货款的主张无法成立。
2、答辩人向被答辩人主张的欠款数额事实清楚、证据确凿,足以认定。 被答辩人诉称数额不清,就是意欲抵赖欠账之事实,这与被答辩人之前拒不对账是有极大关联性的。因被答辩人早有预料答辩人会追讨欠款,在答辩人传真对账单要求被答辩人对账时,被答辩人屡次以各种理由不予
回传对账单,以达到抵赖欠款之目的。从答辩人提交的证据来看,既有双方的订货单、购销合同、货运单,又有双方的对账单,所有业务往来手续均完整齐全,答辩人保存了双方业务往来的所有凭据,虽然被答辩人没有回传对账确认欠款数额,但答辩人提交的证据已经形成了一个完整的证据链,足以认定被答辩人的欠款数额
3、被答辩人诉称欠款已过诉讼时效证据不足。
(1)关于诉讼时效问题。
答辩人向被答辩人发出的最晚一批货物是20xx年3月8日,此时答辩人主张权利的诉讼时效最晚至20xx年3月8日。期间,被答辩人曾于20xx年7月22日收到过答辩人发出的一份催款函,根据规定,诉讼时效从20xx年7月22日开始中断重新计算,此时答辩人主张权利的诉讼时效至20xx年7月22日到期。而答辩人向被答辩人提起诉讼的时间是20xx年7月24日,该时间完全在答辩人享有的2年追诉时效之内,答辩人主张权利的诉讼时效并未过期,符合有关法律规定。
(2)关于催款函的效力问题。
由于答辩人是用邮政快递方式寄送的催款函,答辩人不仅保存有催款函复印件、邮件详情单,也有从邮政xx上打印出来的签收记录。答辩人这种催款函寄送方式完全符合法律规定,一审法院依法采信完全正确。
综上,答辩人认为一审法院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应当依法予以维持,请求贵院依法驳回被答辩人的上诉请求。
此致
商丘市中级人民法院
答辩人:深圳市XXXX有限公司 20xx年XX月XX日
买卖合同 篇2
甲方(卖方): 电话:
立契约人:
乙方(卖方): 电话:
单位: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依据《房地产管理法》和有关规定,共同就下列商住房买卖事项订立本契约,共同遵守。
一、甲方同意将座落在开发区商贸城A栋自东向西第 间出售给乙方,计售面积 平方米(按国家规定计算建筑面积)。
二、该房屋销售价格:商住房单价 元/平方米。销倍总额元,大写元。订房时乙方向甲方预付房款底价的%,为 元,大写 元。工程主体结束时再付 %,为 元,大写 元,余款待甲方交给乙方商住房时(交房日期为 年月 日)一次付清全部余额款为元,大写元。
三、超过付款规定日期十天不付清全部房款的,该契约无效,此房由甲方另售。
四、商住房交付使用后,甲方并提供一切过户手续,帮助乙方办理《房屋所有权证》,费用乙方负责,土地使用证由甲方办理。
五、双方应承担的责任
1、甲方保证上述房屋权属清楚,若发生与甲方有关的房产权纠纷或债权债务,由甲方负责清理,并承担民事诉讼
责任。因此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甲方负责赔偿。
2、甲方负责法定保修期内(壹年内)的房屋维修,逾期由乙方负责。
3、乙方在取得房屋所有权后,有权按规定享用该房有关的公用通道和公共活动场所,乙方必须服从统一管理,爱护公共设施,如损坏按规定价加二部赔偿。
4、乙方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的主体结构,否则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5、违约责任,乙方不能按预期向甲方付购房款或甲方不能按规定向乙方交付房屋,每超过一日,由违约方向对方承付房款0.3‰的违约金。
6、本契约在履行中引起的纠纷,应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7、本契约经甲方、乙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8、本契约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9、双方约定一的其它事项:
甲方:乙方: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账号
年 月 日
买卖合同 篇3
购货单位(甲方):
供货单位(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及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为规范合同当事人的交易行为,保护合同双方的合法权益,就本合同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一致条款:
1 合同标的
1.1 砂石料名称 :(应填写砂石料全称)
1.2 砂石料规格 :(应填写详细的规格,不可简化)
1.3 砂石料产地 :(应填写详细的产地,不可简化)
1.4 砂石料数量 :(如能明确数量就明确,不能明确的规定以我方的每批采购通知要求的数量为准,并保证满足我方施工需要)。
2 质量标准
2.1 本合同砂石料的质量标准为: (详细填写质量标准和技术要求,不可省略或简化,包括块石和毛石的质量和技术要求) 。
2.2 主要技术指标为: 。
3 产品的包装标准和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包装物甲方不回收,由乙方自行回收处理。
4 砂石料交付和运输
4.1 砂石料交付方式为:(根据实际情况,在送货、自提、代运三种方式中选择其一)的方式 。
4.2 砂石料交付地点为:(应写明具体地点,如果采取送货方式,交付地点就在甲方住所地或甲方施工地点;如果采取自提方式,交付地点就在乙方住所地或砂石料产地;如果采取代运方式,交付地点就在运输目的地或甲方住所地或甲方施工地点;建议采用送货方式)。
4.3 砂石料交付时间(期间)为:(应写明具体年月日,如果不能明确具体时间,只能明确供料期间,也可写明具体供料期间或以我方批准的供货通知为准) 。
4.4 砂石料由(具体写明哪一方负责运输,如果采取送货方式,由乙方负责;如果是自提,由甲方负责;如果是代运,由承运方负责)负责运输。
4.5 采用(具体写明以何种方式运输,如:汽车、火车或联运等)方式运输砂石料。
4.6 运输费用由(具体写明哪一方承担,如果采取送货方式,由乙方承担;如果采取自提方式,由甲方承担;如果采取代运方式,可选择甲方或乙方承担,双方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约定)承担。
4.7产品交货数量的正负尾差、合理磅差和在途自然减(增)量规定及计算方法: 换算标准要明确 。
5 合同价款
5.1 砂石料单价:(根据不同规格写单价,写明是综合单价还是单一单价,如果是综合单价,就应包括砂石料费、砂石料的装、卸、运以及所有不可预见的费用;如果是单一费用,就指砂石料费。涉及体积和重量的换算,请参实验室堆积密度)
5.2 合同暂定价款:(如不能确定合同额为约计,最终应按照实际结算,等于单价乘以数量) 元,大写: 元。
6 计量、结算与支付
6.1 计量方式: 。(过磅或量方方式)
6.2 结算方式: (按照方或按时间,结算以后提供上月供应砂石料的发票) 。双方每月 日前凭收料单进行结算,超过次月 日前未结算的,转为下月计算。
6.3 付款方式:甲方每次收到乙方按双方确认数额开具的正式货款发票后,以银行转账方式向乙方支付货款。乙方确认其收受货款的开户银行为: ,户名为: ,账号为: ,乙方如需变更账号,需提前 日书面方式通知甲方。
6.4 付款时间:(写明付款的具体时间要求,如果是分期付款,应写明每期付款比例和金额数) 。
买卖合同 篇4
需方(甲方):
供方(乙方):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共同信守下列条款:
甲方承诺每两日接收不低于一货柜泰国山竹。乙方保证每两天提供给甲方不低于一货柜泰国山竹。合同期限暂定为半年。
1、品名:泰国山竹 交货地点:广西凭祥口岸
2、品质规格:按照甲、乙双方确定的标准及双方协商(山竹的坏果率不超3%,超3%的部分乙方承担),乙方应将好果交给甲方销售。生果及坏果双方协商解决,甲方有权退换货。
3、价格:由甲、乙双方根据当地市场价格协商一致确定。甲方保证货到凭祥通关后付清全部货款。
4、交货办法:在合同规定日期内,具体商定交货日期和日交货量
为 柜(件),做到有计划 采收。
5、验收办法:按散果或成件果验收办法,抽样验收。甲方供货的实际销售商反应质量不合格,视为乙方供货质量不合格,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甲方可随时终止合同。
6、价款结付:甲方按实收数量和乙方商定的价格,在到货当日内全部付清货款。延期按日息千分之五, 支付乙方利息,次日不能结清余款,乙方有权停止供货。七日内不能结清,乙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要求甲方给与赔偿。甲方按照拖欠货款的20%赔偿给乙方。
7、费用负担:清关费、运输费由甲方先垫付,次日返款时扣除先行垫付费。如超过合同规定交货地点收货,其超里程运费,由甲方负担。
8、利润分配:甲方销售价格,乙方采购价格双方公开,双方承担各自费用,利润各占百分之五十。
9、双方的责任:乙方应努力提高质量,按照计划,按时、保质、保量完成供货任务。
10、 如遇人力不可抗拒的灾害影响合同的执行时,乙方应在交货前一天提前通知甲方,甲方不视乙方违约。
11 、 货到甲方指定地点后,甲方不得少收或不收。
12、合作期间,相关事宜可双方协商相关事宜,协商结果以书面通知为准。
13、违约处理:任何一方违反合同,按合同总值处以___%违约金赔偿另一方损失,并按《合同法》及有关法规处理,如发生争议,任何一方都可向日照市人民法院起诉。
14、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履行完毕作废。作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单位:_____(盖章)
乙方单位:_____(盖章)
经办人:______(签字)
经办人:______(签字)
____年__月__日
____年__月__日
买卖合同 篇5
供方:(以下简称甲方)
需方:(以下简称乙方)
一、产品名称、规格型号、单位、数量、单价、金额: 单位:人民币(元)
二、品质保证:原厂包装、原厂标准。
三、交货地点及方式:供方负责送货至需方公司所在地,供需双方共同验收并签字确认。
四、交货期: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周内。
五、产品保修责任:自交货验收合格之日起,主机保修24个月,人为及不可抗力原因造成损坏除外,保修期满后供方负责使用原厂配件进行有偿维修。
六、付款方式:货到当日内支付总额的80%,十日内付清其余20%。
七、违约责任:供方不能按时交货每延迟一天需支付合同总额1‰的违约金,需方于付款之日不能按时付款每延迟一天按合同总额的1‰支付违约金。
八、其他约定事项:合同执行过程中如出现争议,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九、本合同一式贰份,供需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买卖合同 篇6
卖方(以下简称甲方):住址: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买方(以下简称乙方):住址: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旧机动车交易管理规定》。《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公平、诚实信用之原则,就车辆交易事宜,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一、甲方同意将车出售给乙方。该车牌型号 ,车身颜色 .发动机号,车牌号码 ,车架号 。
二、甲方同意将此车以人民币转让给乙方(大写: )。
三 、甲方将下列手续,随车证件一起交给乙方。(机动车登记证书 、行车证保险单、 身份证复印件)。
四、车辆过户由负责办理。过户费用由 负责,无条件协助办理。甲方保证此车无盗抢,及任何经济问题,将车款全额返还给乙方,将车收回,并包赔全部经济损失。
五、此合同书签字生效之日起,以前此车涉及的交通违章事故,所欠费用及经济纠纷由甲方负责,并即日结清。以后此车所有事务由乙方负责。
六、违约责任
1、卖方向买方提供的有关车辆信息不真实,买方有权要求卖方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
2、卖方未按合同的约定将本车及其相关凭证交付买方的,逾期每日按本车价款总额的20%向买方支付违约金。
3、因卖方原因致使车辆不能办理过户、转籍手续的,买方有权要求卖方返还车辆价款并承担一切损失。
七、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盖章后生效。
八、年审必须过户 方。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买卖合同 篇7
合同编号:___________
出卖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买受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为确保生猪肉入市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青岛市畜禽屠宰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协商一致,就生猪肉买卖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品种、数量、价款 以经双方签字确认的商品发货单为准,且发货单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二条质量标准 符合国家标准gb18406.3-XX (农产品安全质量无公害畜禽肉安全要求)。
第三条结算方式:□即时结清,□定期结算,每_____天按商品发货单支付价款。
第四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有权按照合同的约定按时收取价款。
2.向乙方提供证明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的证明,包括□营业执照□食品卫生许可证□商标注册证□定点屠宰单位证明□________。
3.向乙方提供符合质量标准的生猪肉,并按规定提供其畜禽产品检疫合格证明、禁用药物检测证明、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明(销售凭证)。
4.按照双方约定的时间、地点、品种、数量向乙方供货,确保肉身印花与票证相符。
第五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有权索取甲方的主体资格证明。
2.有权索取甲方商品质量的相关证明,对每批生猪肉进行验收,查验数量、肉身印花与票证是否相符。对质量有异议的,由交货地点的法定检疫机构鉴定。
3.应具备经营生猪肉的资格和条件,建立健全肉品销售卫生管理等制度,保证生猪肉质量安全。
4.应按照合同的约定按时支付价款。
第六条违约责任
1.甲方交付的生猪肉不符合第四条第3项要求的,乙方有权拒收,并及时通知甲方;发生乙方拒收或者乙方提出质量异议的情况下,甲方应在______日内另行向乙方补足;质量问题严重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因不符合要求质量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2.一方迟延交货或迟延支付货款的,应每日按照迟延部分货款______%的标准向对方支付违约金。迟延超过______日的,对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迟延方赔偿损失。
第七条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或申请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八条本合同有效期限为: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
第九条本合同双方签字或者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合同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生效后,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取书面形式,作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签章)乙方:_______________(签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负责人):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青岛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李沧分局制定